建始县环保局学习“新规矩” 跟上“新形势”
为提高县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及自觉性,跟上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的新步伐,12月4日,建始县环保局党组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了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条例》和《准则》,重点对其“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六大纪律类型、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融入十大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等新亮点和有关解读进行了传达。与会人员相互交流了学习心得,均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需要而做出的正确决定,把进一步学习《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推进,做到常学常新,保证思想认识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并对遵规守纪、主体责任作出了进一步承诺。
党组书记、局长李朝福在此次专题学习会上明确要求:《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正面倡导、道德高线”、“负面清单、纪律底线”的角度对党员干部言行举止作出规定与约束,环保局机关、二级单位要突出学习重点,把学习《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三严三实”结合起来,时刻牢记心中,严实工作、学习、生活行为;要健全学习制度,健全定期集中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由党支部、办公室各牵头组织开展党的理论、环保业务学习1次,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笔记、相关记录、检查记载”有痕迹;要切实抓好考评,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主体责任、环保业务工作等各方面上,围绕党建、纪检、综治、档案、文明创建、六城同创、精准扶贫和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查漏补缺;要规范环境管理,实行环境信访归口受理、分类分级办理、统一回复制度,实行环评中介准入管理、行政审批规范服务、集体讨论评审制度,实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通过这些举措,确保在践行“新规矩”上有更多作为,树立环保部门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