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强化乡村两级宗教工作主体责任

11.04.2018  00:13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建始县召开了县乡两级工作会,强化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健全乡(镇)、村(社区)、组宗教工作网络,明确到人。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要求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党员干部及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宗教活动管理。要求县乡两级要建立宗教工作台帐,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对非法传教和利用宗教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

四是强化了信息报送。要求每月底将辖区内宗教工作情况上报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非正常宗教活动,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