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司法局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自“建始美丽乡村”服务新农村活动开展以来,建始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努力为法治农村建设服务。建始县司法局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党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大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法律六进”与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法治辅导站建设,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努力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规范镇街调委会建设,对基层调解员分批次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认真制定方案,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贴近群众需求,努力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配合乡法律顾问团及村法律顾问律师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提供服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聘到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好参谋。依托村法律顾问法律及法律援助联络员积极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办理涉农公证、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进村居”工程,打造好“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积极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王良恩 向继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