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三名村干部私刻村民印章受党纪处分

08.01.2016  09:51

  荆楚网消息(记者余宽宏 通讯员刘定坤)记者7日获悉,建始县纪委常委会议1月6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县三里乡香树湾村党支部副书记、原村委会主任崔显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党支部书记张常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姚世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三里乡党委研究同意张常菊辞去三里乡香树湾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015年12月中旬,有网民报料称:在整修三里乡香树湾村村委会办公楼时,工人(该村村民)意外发现200多枚被村干部私藏在办公室的部分村民私人印章。案发后,建始县纪委先后于2015年12月18日、12月22日分别决定对崔显爱、张常菊、姚世宗党纪立案调查。

  据查,2011年1月至6月,崔显爱在填报本村部分组级公路维修“一事一议”项目资料过程中,以“找农户盖章工作量太大”为由,未经相关村民允许,以400元的价格雇请他人私刻本村204名村民私章,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花名册》上“农户签章”栏盖章后上报三里乡财政所。事后崔显爱将上述私刻并使用农户私章有关情况告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常菊、村委会副主任姚世宗,张、姚二人均未提出异议,也未向上级组织或部门报告有关情况。2012年4月,崔显爱、张常菊、姚世宗在填报本村3组公路硬化“一事一议”项目资料过程中,再次使用上述私刻的印章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花名册》上“农户签章”栏盖章后上报三里乡财政所。经纪委调查,目前没有发现利用该批私章套取农户个人国家惠农资金等行为。

  案发后,建始县委书记谭志国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县纪委查处情况的汇报,并要求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