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厅要求农民工工资严禁由包工头发放

23.01.2015  10:16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胡贵玉 实习生蔡文熙)昨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即日起住建部门将进行排查。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收回的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时,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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