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年肯定宜昌中院司法民事工作
9月24日下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市人大内司委主任赵儒铭等一行4人到宜昌中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晖,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勇陪同。
调研组一行首先现场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对宜昌中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高度赞扬。随后,观看了宜昌中院《新理念 新平台 新格局》宣传片以及宜昌中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纪录片,直观了解宜昌法院在新形势下的新建设格局。王春晖副院长向调研组汇报了关于宜昌中院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吴康年副主任,在走访了三个县市区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法院信息化建设后,感到“规范、大气、便民、利民”。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职能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宜昌法院的突出成绩表现在: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是就事论事,就案论案,依法维护了社会稳定及市场经济市场秩序。践行司法为民,高度关注民生。特别是网上立案,公开诉讼程序,巡回法庭、车载法庭等,做到了能动司法,都是很好的工作方式。加强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科学规范审判管理。 四是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同时,吴主任也提出了四点建议:民事审判任务繁重,审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存在青黄不接,有的老同志难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基层基础工作要继续加强。涉诉信访问题要还进一步规范,切实做到保公正保安全。
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月生认为:宜昌中院的建设硕果累累,无论是硬件、软件设施上,或是信息化建设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法院工作走在诉讼之前,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解决社会矛盾;法院严格管理法官队伍素质,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大代表宋志武谈到:作为律师和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近些年切实感受到了宜昌法院的变化,做到了“科技改变局面,科技改变工作方式”。宋代表对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