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在西塞山区法院举行
根据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关于示范庭审观摩活动的要求,11月9日,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杰一行14人组成的省观摩团在黄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军等人陪同下,与黄石市政法系统干警共200余人观摩该案庭审。
该案启用了证人隐蔽作证和远程视频作证系统,是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大胆探索,对加快推进我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为新型出庭作证方式方法的改革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被告人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黄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方指控,2016年2月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罗某在家中睡觉时,因被害人王某某(男,殁年47岁)在其家中行窃而被惊醒,王某某迅速逃跑,罗某随即起床追赶,王某某在逃跑过程中多次摔倒并掉入村中一水塘。罗某将王某某制服后,因王某某一直挣扎,遂对其进行殴打。有村民赶到协助罗某捆住王某某手脚,罗某在对王某某进行询问时见其不肯回答又再次对其进行殴打。后罗某和村民配合出警民警将王某某送至汪仁派出所。王某某后发生昏迷被送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鉴定,王某某系急性外伤性硬脑膜下出血合并肺部感染死亡。
在庭审中,合议庭主要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庭审,法庭调查和辩论重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此次庭审共有1名证人、1名鉴定人员、1名法医和1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其中对证人采取了证人作证室同步视频作证,模糊其面部图像并进行变声处理的隐蔽作证方式,并在裁判文书中对其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技术处理,解除其安全顾虑。同时,对专家证人——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刘军训进行了远程视频作证。证人的作证,帮助查明了重要案件事实,使庭审发挥了实质性作用,为准确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庭审持续三个多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为顺利举办此次庭审实质化示范庭,黄石市中院和西塞山区法院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市委政法委指导部署下,明确工作思路,做好庭前准备,积极争取公安、检察、律协等各方面支持配合。10月中旬,西塞山区法院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设完成集远程作证和隐蔽作证等功能的证人作证室并调试到位。10月底,黄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委法治办主任王新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清丽、市中院副院长刘少军等人带领市中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到该院对证人视频作证室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就示范庭庭前准备情况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同时发动各方力量,争取在庭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
此次示范庭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了案件庭审实质化,有利于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监督侦查行为、杜绝冤假错案,确保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