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课堂 圆桌显温情
04.06.2018 17:44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小甘是一名刚满16岁的学生,因对一位军训不达标的同班同学心怀不满,采用“单挑”的方式泄愤,导致后者左侧胫腓骨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触犯刑法。且案发后,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拒绝原谅小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经学校、公安部门、公诉机关三级调解,案件矛盾均未有效化解。小甘因案件压力,一度想退学。
该案起诉到蔡甸法院后,院长彭俊带头审难案、办好案,走访被害人家庭,约谈讯问被告人。庭审前,经过多次交心谈心,了解到被害人一方僵持的态度主要源于内心愤懑难平,孩子受伤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关心,认为被告人一方缺乏致歉诚意。双方家庭孩子年龄相仿,双方父母对待孩子的心情是一致的,彭院长以此为切入点,多次上门调解,让双方家庭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和解。被害人家庭理解了因为孩子间的打闹,小甘承担的刑事责任是终身污点,对其未来漫长的人生路影响极大。而小甘家庭也认识到受害人所遭受的痛苦,积极赔偿受害人各类经济损失42000元,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人谅解。
为了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怀,惩戒与挽救相结合,蔡甸区法院对此案刑事审判环节采取了圆桌审判的方式。用圆形桌面替代高高的审判台,几近平等的交流代替了严肃的讯问,谆谆教导缓解了庭审控辩压力,疏导了小甘案发至今心灵上的沉重压力。彭院长在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寓教于审,法庭氛围既严肃又温情。在法庭教育环节,彭院长结合自己年轻时同样发生在军训时的真实故事,教导小甘“不迁怒,不贰过”,总结深刻教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用理性克制的方式解决问题,用自身的行为包容、支持、改变别人,厚德载物方能将人生路走得更宽更广。被告人小甘从庭审之初一直紧张地拨弄自己的手指,到后来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这位长者“老师”,长舒一口气,坦诚案发至今压力非常大,因为自己一时打闹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已经认识到了错误,请求法庭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小甘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庭审结束后,小甘的妈妈终于一展愁容,对彭院长的教导连声称谢。该案的审理,化解了矛盾,挽救了少年,也体现了法律威严下的别样温情。 责任编辑:颜晶晶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04.06.2018 17:44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