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课堂 圆桌显温情

04.06.2018  17:44
  5月30日,蔡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俊担任“老师”,为误犯刑法的被告人小甘主讲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人生课”。

   小甘是一名刚满16岁的学生,因对一位军训不达标的同班同学心怀不满,采用“单挑”的方式泄愤,导致后者左侧胫腓骨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触犯刑法。且案发后,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拒绝原谅小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经学校、公安部门、公诉机关三级调解,案件矛盾均未有效化解。小甘因案件压力,一度想退学。

  该案起诉到蔡甸法院后,院长彭俊带头审难案、办好案,走访被害人家庭,约谈讯问被告人。庭审前,经过多次交心谈心,了解到被害人一方僵持的态度主要源于内心愤懑难平,孩子受伤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关心,认为被告人一方缺乏致歉诚意。双方家庭孩子年龄相仿,双方父母对待孩子的心情是一致的,彭院长以此为切入点,多次上门调解,让双方家庭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和解。被害人家庭理解了因为孩子间的打闹,小甘承担的刑事责任是终身污点,对其未来漫长的人生路影响极大。而小甘家庭也认识到受害人所遭受的痛苦,积极赔偿受害人各类经济损失42000元,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人谅解。

  为了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怀,惩戒与挽救相结合,蔡甸区法院对此案刑事审判环节采取了圆桌审判的方式。用圆形桌面替代高高的审判台,几近平等的交流代替了严肃的讯问,谆谆教导缓解了庭审控辩压力,疏导了小甘案发至今心灵上的沉重压力。彭院长在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寓教于审,法庭氛围既严肃又温情。在法庭教育环节,彭院长结合自己年轻时同样发生在军训时的真实故事,教导小甘“不迁怒,不贰过”,总结深刻教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用理性克制的方式解决问题,用自身的行为包容、支持、改变别人,厚德载物方能将人生路走得更宽更广。被告人小甘从庭审之初一直紧张地拨弄自己的手指,到后来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这位长者“老师”,长舒一口气,坦诚案发至今压力非常大,因为自己一时打闹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已经认识到了错误,请求法庭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小甘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庭审结束后,小甘的妈妈终于一展愁容,对彭院长的教导连声称谢。该案的审理,化解了矛盾,挽救了少年,也体现了法律威严下的别样温情。 责任编辑:颜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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