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公示

30.11.2015  10: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环 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年 第91号

  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现公布调整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产品名称

   品种

   补贴标准

   (元 / 台)

   备注

  1

  电视机

  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

  60

  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

  70

  2

  微型计算机

  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70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3

  洗衣机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35

  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45

  4

  电冰箱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

  80

  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5

  空气调节器

  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