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多一些这种办公房腾退

22.10.2016  15:04

  冯海宁

  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印发通知指出,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10月21日中新社)

  在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同时,社会上还有大量的楼房资源没有被利用起来,或被闲置或低效利用,比如废弃的厂房就是一种资源浪费,一旦转化为养老服务设施,就能造福社会避免闲置浪费。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乡镇区划调整带来的空余楼房,经过改造也能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而各种机关培训中心怎么转型一直很困惑,此次通知也为这类机构转型指明了方向。

  但这些闲置楼房或转型机构如何转化为养老服务设施,还需要周密设计。因为,这些资源都是有“”的,而且房屋产权性质也不一样,要统一转化为养老服务设施,需要细致可行的操作办法,比如对相关单位需要政策鼓励,在转化程序上要简单高效。尤其要让相关业主单位意识到,把闲置资源转化为养老服务设施,不仅是盘活利用闲置资源,更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可利用的闲置楼房资源不仅是以上列举的这些资源。此外还有很多闲置公共资源可供整合,比如说,清理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以来,很多地方政府部门被清理出来的办公用房是闲置的,还有一些地方新建豪华办公大楼因为不符合办公用房规定一直不敢投入使用,对于这些因违规而闲置的办公用房,最好的处置方式就是用于公共服务事业,比如建立公立养老院。

  而转型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机构,过去因为变成某些部门或系统内部职工的福利场所,且滋生了不少腐败问题,被舆论所诟病。这些机构一旦转型为养老服务机构,究竟是服务于社会老人,还是继续服务于内部退休职工?显然,应该变成开放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能再变成某些机关单位的专属养老院,这需要制度性安排和有效监督。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