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 应急协作会议在沪召开
29.09.2015 14:0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5日,长江经济带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国家总局应急管理司领导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江苏6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领导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李昌海局长参加会议,交流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与6省市与会代表共同签订了《长江经济带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
《协议》明确坚持自愿、公平、互补、共赢的原则,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监测预警、应急联动、培训交流、联合演练四个方面。同时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协议》的签署,对强化长江经济带6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协调配合,提升区域内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区域内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信息来源:综合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09.201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