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孝法制发〔2016〕6号)要求,应城市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2013年10月正式启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工作,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决定权。
落实行政复议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部署情况;常务副市长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职责。
(二)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夯实。
1、行政复议机构建立健全。在施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后,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为该市行政复议常设机构,设在市政府法制办,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行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能,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并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行政复议场所设置规范。市政府在扩大政府法制办原有办公面积的基础上,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为行政复议办公室专门配备了独立的办案场所,极大改善了行政复议办公条件。同时,在市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提供行政复议咨询。
3、人员配置到位。该市政府法制办原有人员3人,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案件审理中的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的人员不少于3人,经市政府批准为该办新增编制3人。
4、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有力。为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2015年市政府在法制办原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新增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三)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规范。
1、行政复议立案受理流程规范。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台账,及时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簿》;对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认真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坚决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告知申请人寻求解决途径;受理审查严格遵守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法律规定。
2、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的各项告知制度,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同时,加强与信访工作机构在受理环节上的协调配合,确定联络员,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
1、健全行政复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告知书、答复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负责人审签制度。
2、创新案件审理方式。优化办案流程,推行简易程序,从宽把握受理条件,充分保护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最大努力帮助申请人解决问题,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等案情简单的案件,尽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从快化解行政争议。对复杂、疑难、群体性案件开展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协调调解,多管齐下,公平公正办理每起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3、完善各项监督指导制度。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和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以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应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力求审结一案理顺一片,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工作积极推进。2013年10月,该市印发《应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城政办发〔2013〕57号)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后,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运行机制顺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显著。
(五)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完善行政复议统计与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对行政复议案卷进行立卷装订、归档,案卷材料配置目录、页码、卷宗编号等,以方便查询。积极参与省、孝感市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评议,同时,该市每年对各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并计入该年终考核。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参加一些业务培训班,组织人员到上级政府或兄弟单位学习取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内部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制度。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的形式,对案件审理作出议决。二是全面推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于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社会影响较大等疑难复杂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先提请办领导及科室集体讨论,经集体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复议决定,以此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