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局“三个到位 ”确保资源综合利用新政全面落实

24.08.2015  09:12

  自2015年7月1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新的增值税政策实施以来,应城市局做到“三个到位”,确保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新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
   一、思想认识到位。 国务院决定对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政策出台后,应城市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管理员对新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分局两户纳税人实施新政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应具备的条件,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前需办理相关的涉税事项和操作流程等,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二、政策宣传到位。 为让纳税人熟悉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应城市局将三项政策性文件打印成册,深入企业面对面的开展政策宣传。向纳税人具体讲解了新的税收政策、享受优惠政策应具备的条件及享受税收优惠前需办理的涉税事项,让纳税人真正掌握了增值税政策变化后,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具体的财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等,为新的税收政策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跟踪辅导到位。 纳税申报期间,应城市局城北税务分局对两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了重点监控、辅导。对一户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了数据识别后,向其开展了纳税辅导,纳税人重新进行了申报,确保了新的税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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