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
(操双新)8月29日上午,应城市召开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洪年主持会议,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总河长兰小幺安排部署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市第一总河长肖红梅讲话。市纪委书记、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市委办公室、常务副市长等担任市级河(湖、库)长的市领导参加会议。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党工委、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市开发区工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我市河湖库健康生命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按照省、孝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应城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全市2017年要实现4个工作目标:一是初步建成市、镇、村三级河(湖、库)长制体系。二是完成全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列入省政府湖泊保护名录的5个湖泊详细规化编制及审批工作。三是短港、渔子河2个城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达标。四是全面清理河(湖、库)筑坝拦汊、围网养殖,河湖库全面禁止“三投(投药、投料、投肥)”。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分工协作,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对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