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

05.09.2018  15:03

记者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9家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被摘星或降级。

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包括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从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共5个等级。《暂行办法》明确,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随机开展,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每年开展1至2次集中评定,对获评后到期的进行评定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启动退出机制。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负责人表示,岑溪市归义镇阳光生态园、福绵区梦幻水乡风景区等9家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此次被摘星或降级,主要是不符合质量等级要求,不适应当前市场需求,此举将倒逼广西各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在发展质量、基础设施和服务意识方面不断提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