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7月30日,广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广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成效和做法,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 作的思路和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质量,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14个设区的市法 制办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县法制办代表和区直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共10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范小辉副主任主持,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林 日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林日华主任在会上指出: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 神的客观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地位和权威的有效途径。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努力从法制层面上支持配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工作中准确体现改革方向和要求,把好对重大改革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关,清理不符合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扫除改革的制度障碍,依法确保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实施、有序推进,进一步发挥在服务改革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中 的积极作用。
他对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增强全局观念,从就事论事向服务大 局转变。把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主动把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对接,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谋划 策、排忧解难。二是增强有为意识,由消极把关向积极建言转变。要正确作为和有效作为既要敢于说“不,坚持法律底线;又要善于说“行”,遇到问题要能出主 意。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论证,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支持和保障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支持和保障领导决策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顺利实现。三是增强创 新精神,由单纯办文向推动决策转变。从文件的书面审查转变为介入到政府政策措施的起草、讨论、修改、决定的全过程,根据政府的工作动态,做好服务预测。四 是增强服务能力,从自我满足向自我提升转变。要对各种复杂法律问题及时依法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林日华主任还强调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要抓好的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 性审查工作,当好“质检员”。要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尽可能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工作,当好“纠错员”。要建立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督促制定机关及时准确履行报备职责;加强对各部门备案工作的指导,提高备案审查质 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备案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考核评估、专项督查等方式,解决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低、不按时报备或者报备不规范等问 题;要加大审查纠错力度,杜绝规范性文件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避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三是推动政府依法 科学决策,当好参谋者。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加快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政府各项重大决策要预先进行风险研判,依法研究应对策略,提出防范建议。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智囊团。要建立健全以 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社会各界法律人士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努力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能力水平。 五是服务政府重大经济活动,当好顾问员。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论证、招商引资谈判、协议拟定、法律文书审核、争端协调,努力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 法律服务,防控法律风险。
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南宁市兴宁区、贵港市港南区的法制办公室以及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在健全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 方式、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会议还分组讨论了《关于加强广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若干意见(讨论稿)》、《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问题的通知(讨论稿)》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备案报告、备案审查通知书、法律意见书等政府法律事务文书样式。
范小辉副主任在作会议总结发言时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取得了诸多收获,一是通过深入分 析当前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坚定了推动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 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三是充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 考。四是对统一政府法律事务文书样式深入讨论并形成共识,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建议,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 化和标准化建设。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破解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改革的规范化、 法制化,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