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共安排两个批次,其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7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并提交注册信息至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省认定办将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注册号请企业妥善保管。
已注册并通过省认定办确认激活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注册。
(二)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1.232.252.51:8088/),凭国家高企网上获得的系统注册号进行注册,使用企业的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完善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和提交。
省高企网将于近期对外开放。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企业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向本地市(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执委会”)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东湖高新区内企业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襄阳高新区内企业报襄阳高新区科技局。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报送时间以本地区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必须先在国家高企网上完成注册并确认激活后,才能凭系统注册号在省高企网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网上只注册不申报,申报工作在省高企网上完成。
(二)请各市(州)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组织召开推荐申报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由省高企网下载打印),及企业申报材料(一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省认定办。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刘春生,李果027-87135797
省财政厅 王行知027-67818860
省国税局 李忠明027-87322279
省地税局 张 迪027-87328712
系统技术咨询:
国家高企网 郭凯娜027-87272996
省高企网 027-87265789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