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在武汉市组织开展2017年长江流域以南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

03.03.2017  20:12

3月2日,农业部在武汉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以南禁渔期大型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吕江文,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副厅长徐能海,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良文,农业部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长江流域及以南21个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科研单位专家代表、渔政、公安执法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等参加现场活动。

长江流域以南禁渔期大型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农业部长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彦亮主持,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良文致辞,渔政、公安代表进行了现场宣誓,农业部长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现场宣读了淮河、珠江等重要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最后,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作重要讲话并宣布同步执法行动正式开始。启动仪式过后,在汉口江滩开展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向长江投放珍稀鱼类中华鲟1010尾、胭脂鱼1.5万尾,投放四大家鱼1万余尾。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

在增殖放流现场

今年是我国历史上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首次实行统一的禁渔期制度。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包括长江、淮河、珠江、闽江和海南省内陆水域等重要流域水域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正式实施。禁渔期内,流域有关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将在辖区内重要水域同步组织执法。

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于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2015年经过调整完善,延长了禁渔期、扩大了禁渔范围,包括了淮河干流;今年2月,农业部曾对珠江禁渔期制度调整完善,同时对闽江、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管理作出相应规定。禁渔期制度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作重要讲话并

宣布同步执法行动正式开始

于康震表示,经过调整统一后的禁渔期制度范围广、时间长、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禁渔期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保障困难渔民生活,积极引导渔民退捕转产。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刑衔接,加大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禁渔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