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 考试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按照全省换证工作统一部署,今年4月,十堰市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16〕15号),自此,该市行政执法“两证”换证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换证资格考试工作,市委书记周霁同志、市长张维国同志先后对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工作方案作出批示,要求精心组织,狠抓培训。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傅继成同志亲自任组长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门的工作小组,全力配合做好换证考试工作。5-7月,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学习培训工作,市、县两级编办、财政局和法制办对所属区域内申办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8-10月,该市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分批次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及补考工作。截止目前,除丹江口市外,该市市直及其他9个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工作已顺利圆满完成。
据统计,经过两轮考试,全市(除丹江口市外)考试及格人数10595人,不及格人数428人。其中,十堰市直总计有45家单位2440人参加考试,考试及格人数2359人,不及格人数81人,考试及格率为96.7%;县市区(除丹江口市外)总计有7788人参加考试,考试及格人数7461人,不及格人数347人,及格率95.8%。全市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达到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的90%以上的通过率标准,圆满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工作任务。同时,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大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培训力度,统一了思想认识,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据悉,此次的考试情况将逐人通报至每个行政执法单位,作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评的依据,对通过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的人员,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两证”换证工作程序进行公示、备案,并陆续开始行政执法“两证”的旧证回收和新证发放工作。(十堰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