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4年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及审理机制创新工作情况
2014年,孝感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今年1至9月,市复议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9件,决定受理136件,不予受理3件。共审理139件(含上年结转3件),已审结133件。其中,维持的90件,占67.6%,驳回申请的8件,占6.0%,确认违法、撤销和责令履行的17件,占12.8%,调解、和解和自愿撤回申请的18件,占13.6%。
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张贴行政复议指南、设置收件窗口,与孝南区同时在所有街道办事处设置行政复议代受点,形成了网上申请、现场受理、街道代受、信访筛查四条受理渠道。
(二)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系。认真执行《孝感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定》和《行政复议登记接待制度》,定期到市信访局筛查信访件,落实领导定期轮流接访制,复议工作人员对涉及可能复议的信访事项随请随到,并随时解答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相关法律咨询。
(三)规范行政复议受理转送工作。统一要求市直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告知申请人到市复议委办公室递交申请,若申请人坚持或以邮寄等方式向市直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市直部门先予接受,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市复议委办公室移交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材料。对所有复议申请都做到了及时依法处理。
二、创新案件审理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审理裁决工作。
(一)从宽把握受理条件。为充分保护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对无充分证据证明超过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先予受理,在审理中调查核实,通过办案力求帮助申请人解决问题。只有对涉诉及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多年信访件才不予受理。今年1至9月,复议申请受理率为97.8%。
(二)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及时限。承办人员审查案卷材料后,必须制作阅卷笔录,存入案卷。严格落实案件审批程序,市长、常务副市长亲自审阅案件。简单案件一般在20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在30日内召开案件审理会议决,只有特别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才延期审理。
(三)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案件涉及部门较多、跨度时间较长、法律关系复杂、牵扯利益较多,对于此类案件都到现场了解情况,到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证据,在调查过程中与承办单位及当事人充分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力求解决申请人合理诉求,充分化解矛盾。
(四)扩大听证审理范围。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一般都进行听证审理,特别是对涉及整个行业行为定性的案件,还邀请律师及相关领导参加。通过听证审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促成案件协调解决或公平公正作出复议决定。
(五)集体讨论决定案件。对每件案件,由分管副主任主持,承办人汇报,复议科全体人员参加,讨论案件并制作讨论记录。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拟作出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决定的案件,按照《行政复议委员办公室相关议决规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案件则由市复议委案审会议决。案件处理结果采取票决制,根据票决结果制作法律文书。
(六)加大协调结案力度。对行政处罚等案件,协调双方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今年1至9月,调解、和解的案件共18件,占13.6%。
(七)加强复议纠错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1至9月,作出确认违法、撤销和责令履行的案件共17件,占12.8%(去年全年为4.9%)。
(八)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制作不同模式的复议决定书。借鉴法院判决书格式,根据案情对双方证据采信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增强复议决定的说理性。
(九)规范案卷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法制办文件要求整理归档复议案卷,每份案卷必须包括案卷查阅笔录、案件讨论记录和结案报告,并将案卷分为正卷和副卷进行分别装订。
(十)注重学习办案经验。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向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被申请人上级部门咨询学习、参考借鉴问题解决方式。遇到专业问题积极到相关部门进行学习了解。注重参考国务院法制办汇编的典型案例,学习外地办案经验,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今年4月,针对复议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办主任带队,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参加,赴山东临沂、济宁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
三、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制定市复议委工作规则。经多次研究,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制定《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对市复议委及其办公室的组成、工作职责及“三集中”办案模式和规则进行了总的规定。
(二)完善市复议委议事规则。市复议委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和案件审理会开展工作。《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吸收省外先进地方及省内兄弟市州好的做法,对全体会议和案件审理会议议事程序和规则进行了细化。
(三)规范行政复议调查程序。为确保合法、规范履行政复议调查职责,制定了《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调查程序规定》,对复议工作人员向有关单位和组织查阅相关文书资料、进行实地勘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陈述、申辩和意见及核实证人证言的适用情形、程序及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四)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和解调解规定》,对和解调解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五)规范案件材料查阅活动。为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规定》,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国家机关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正卷进行了规范。
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夯实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一)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经费及交通保障。提请市政府增加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目前已到位3人。市复议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在选任中。行政复议专项经费今年增加到30万元。新购复议办案专用车辆一台。
(二)加快建设市行政复议中心。新建的市行政复议中心共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1100平米,包括审理室、议决室、听证室、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复议专家办公室、档案室等,并建有接待大厅。在审理室和听证室配建监控系统、智能化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系统等。目前,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专业设计人员正在作具体设计方案。明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和市复议委办公室将整体搬进办公。
(三)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孝感政府法制网、槐荫论坛等网络平台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定期到人民广场等公众场所接受行政复议咨询、到社区发放行政复议宣传册。坚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认真及时做好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四)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目前我市七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并进行运转。指导各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余件。实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及不予受理决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复议决定履行问责和意见书建议书落实情况整改报告制度。(孝感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