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2016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22.03.2017  19:16

2016年,江夏区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严格进行行政应诉,积极开展协调沟通,妥善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有力推进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统计报表的分析,现将全年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受理17件,审结11件。在审结的11个案件中,确认违法1件,维持5件,终止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42件,已经审结13件,未结29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9件,撤诉3件。

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看,去年收案19件,受理14件,今年收案20件,受理17件,收案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受理案件数增加3件。已经审结11件,未结6件,已审结案件中,维持5件 ,撤回申请终止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确认违法、责令改正1件,纠错率为办案件总数的9%。

(二)行政复议案件类型日益多样。

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类型看,涵盖城乡建设、交通、市场监督、环保、公安、劳动保障、安质监等各相关部门,行政行为种类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处理、行政投诉,以及国家赔偿等内容。而且许多案件涉及多个部门法相互交叉,案情更为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类型的多样性既体现出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复杂性,也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行政复议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增加。

从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争议内容看,大部分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密切相关。尤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土地登记以及社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占到了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面对此类案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要通过付出辛勤的劳动,做大量的调查、调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这就必然增加了办案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三、行政应诉案件具体情况

(一)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2016年,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共42件,去年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1件,今年比去年增加11件,增加了26%。今年一审42件案件中已审结13件,未结29件,未结率69%,未结率较高。

(二)经复议后再起诉案件增多。

2016年一审42件案件中,经行政复议后起诉案件共计23件,占比54.7%,超过全年案件数的一半,且有19件为房屋征收系列案件。经复议后再起诉案件数量增多,说明现在矛盾化解难度增大,同时部分案件也折射出历史欠账多而导致应诉难度大,败诉风险大。

(三)分布领域比较集中。

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2件中,有30件涉及房屋征收领域,4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3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30件房屋征收领域复议案,有19件属于青龙南路改造征收。说明随着经济发展,行政争议主要发生在与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密切相关、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领域。

(四)行政诉讼胜诉率较高。

今年未审结案29件,已审结案13件。审结的13件中判决确认违法1件,驳回诉讼请求6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许撤诉3件,胜诉率达92.3%。

三、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

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专人受理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听证制度、集体讨论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充分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评审讨论、法律顾问团论证等多种案件审理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加强行政复议宣传,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不断创新举措,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宣传,使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知晓率大大提高;建立和落实与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使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逐步扩大。

(三)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

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纠错力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创新行政复议监督方式,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较好地执行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11件审结案件中,有6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占比54.5%。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独立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建立了与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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