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

12.06.2018  10:44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重点内容。一是党内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修改的《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十九大、全国“两会”、中央一号文件等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公共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和《民法总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公共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三是专业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种植业、畜牧、渔业、农机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村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二)重点对象。一是领导干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周四学习日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学法、在线学习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学法活动。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新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培训覆盖。三是行政相对人。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行政相对人学习农资生产、经营、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经营管理、市场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行政相对人诚信守法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重点平台。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部门门户网站、荆门农业微信公众号、12316服务热线、农技小报等媒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农业发展法治环境。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决策、管理、服务水平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切实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农业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市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要求,照单履职尽责,不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不随意扩大行政权力,不放弃履行职责义务,切实做到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规范、高效、实用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农业行政权力事项、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农业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重大农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受理农业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组(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规范性文件须经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及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备。

(七)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农业重大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严格农业行政执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日志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年度计划,确保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或变相挂钩。深入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种植业投入品专项治理活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专项治理活动,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治理和农机打假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因假劣农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重大农业生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严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抓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产地环境的监测评价和管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农产品贮运环节、可追溯系统建设等关键环节。二是抓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企业的档案管理、可追溯系统制度建设、农药处方制及高毒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等重点工作。

(四)严肃查处农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防、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办案工作力度,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制度。

(五)及时调处农业纠纷。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完善农资质量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各类农业纠纷,确保不发生因农业纠纷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健全市场主体守法信用和违法失信记录,及时披露失信市场主体有关信息,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精心组织农业立法,深入推进农业工作法治化

(一)开展农业政策法规调研。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积极开展农业政策和法规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推动成熟政策和经验上升为反映本地特点、回应农民需求、体现改革创新的制度规定。

(二)起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有关规定,起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听证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审查。8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别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条例草案和相关材料。(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荆门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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