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粮油精深加工贴息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紧急通知
鄂粮函[2015]19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粮食局:
根据今年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2015年湖北省粮油精深加工贴息项目和市场体系建设扶持项目资金分配工作要在近期完成,并拨付项目资金。为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粮油精深加工贴息项目的申报
1、对于2014年已申报过的项目。由各市、州、县粮食局组织检查摸底,若继续申报2015年的项目,只需上报项目名称、进展情况和检查核实情况,不另行上报申报材料,由省粮食局按照去年的申报材料组织参与2015年的评审。
2、对于2015年新增项目。由各市、州、县粮食局按照《2014年湖北省粮油精深加工贴息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公告》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认真进行审核,由市、州粮食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粮食局。
二、关于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扶持项目的申报
1、各市、州、县粮食局要按照2015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任务的目标要求,认真填报《2015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表》(见附表)。由省粮食局按照目标任务和规划情况确定具体项目。
2、2015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扶持项目资金采取预拨的方式,由省财政按省粮食局确定的2015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扶持项目,于近期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市、县财政局。具体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各地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从2015年5月起,完成项目的市、县,及时向省粮食局申请项目检查验收报告,省粮食局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省粮食局下发项目确认文件,根据项目确认文件方可能使用项目资金。未检查验收或未取得项目确认文件的,不得使用项目资金。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省粮食局产业与市场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对各地申报项目,省粮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将按《湖北省粮食流通和粮油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商发[2012]132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3、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迅速将通知要求传到所辖县市区,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完成申报任务。
附表:《2015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表》
湖北省粮食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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