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2015年第四期违法广告消费警示
2015年7月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66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7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4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元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利水消肿。用于水肿属于瘀血内阻,水湿阻滞证者,以及慢性肾炎所引起的水肿、腰痛、蛋白尿、头昏、乏力等”。广告宣称“消除免疫复合物,修复肾小球过滤膜,对各类肾病总有效率为99.8%,能治疗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肾病患者等”。
二、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沙苑子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温补肝肾,固精,缩尿,明目。用于肾虚腰痛,遗精早泄,白浊带下,小便余沥,眩晕目昏”。广告宣称“可以清除前列腺腺管和毛细血管里因炎症产生的垃圾、毒素,打通腺管,排出毒素等”。并且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三、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其适用范围为“气血闭阻、经络不通所致肌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阳气不足脏器虚寒所致胃脘痛、腹痛、腹泻、前列腺疾病”。广告宣称“20分钟可去疼痛,提高人体免疫力,可治疗骨质增生、类风湿、失眠、糖尿病等疾病,并且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四、上海海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海维牌欣能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广告中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五、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地奥R紫黄精片”,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彻底激发人体生命抗病潜能,消除疾病和衰老的总根源,从而达到总体调节,全面康复的神奇效果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省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