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竞争性领域价格基本放开

16.10.2015  11:15

          新华社15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即坚持市场决定、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稳慎推进。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意见明确,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反垄断执法,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
          意见还提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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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季退还多收消费者价款7.48亿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前三季度通过处理价格举报,退还多收消费者价款7.48亿元。
          前三季度,全国12358价格举报系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474346件。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7.21%。实施经济制裁87.9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9.55亿元,罚款70.88亿元。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医药、教育。价格举报反映的重点问题有:停车乱收费问题严重;物业管理违法收费问题突出;零售行业价格秩序有待规范;不少景区门票存在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