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召开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排污权核定等技术审查培训会

30.05.2016  12:19

为进一步做好黄冈市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全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全面有序开展,近日,黄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排污权核定、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技术审查和培训会。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局长、具体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副局长童吉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国家及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精神,并对初始排污权核定细则以及排污权管理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析。重新学习了《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明确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和要求。会上,黄冈市环保局还针对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审核出现的问题一一反馈,县市区环保局技术人员现场修改,现场提交数据库。

会上,童吉根副局长通报了“十二五”全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权核定做了进一步要求。他指出,排污许可制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对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污染源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严格发证审核程序,加快发证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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