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过决议 力争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兴华 通讯员吕友明)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万勇代表市政府作报告。
《决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具体要求。《决议》提出,为了进一步深化武汉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2020年前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我市要从六个方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编制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积极支持审判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
阮成发说,武汉刚刚召开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动员大会,鼓励创新需要依法行政,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市人大常委会要作为重大课题进行研究。
阮成发要求,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有实质性的突破和解决,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研究,限期解决。凡属市一级权限内的,要积极主动,抓紧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对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除了原则性意见以外,要深入具体研究措施,只要具体就能深入,只有深入才能解决问题。
万勇在报告中说,要高起点谋划“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水平,大力推进放管结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会议还听取和表决了《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武汉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了人事任免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绪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敏、黄克强、于建海、潘汉生、胡洪春,秘书长袁堃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光清,市政府秘书长郭胜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区人民政府区长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