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5年湖北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近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15年全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接收安置对象是什么?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小编整理了有关退役士兵的热点政策解读供您参考。
接收安置的对象
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年满55周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以上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士兵退出现役和离队时间
2013年夏秋季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从9月5日开始离队,9月底基本离队完毕;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从12月1日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驻香港、澳门部队因士兵轮换需要,驻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玉树、果洛地区的部队因气候原因需要适当提前或推迟离队的,按国发〔2015〕39号文件要求执行。转业士官接收时间及相关问题按民政部、总参谋部通知执行。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如何计算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
我省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义务兵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士官每服役一年补助18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可享受的工商、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地方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期限有多长?能否不在安置地培训?
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选择参加省内定点机构易地教育培训,凭《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承训机构招生简章等资料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退役士兵凭核准通知书到指定的承训机构参加教育培训。参加省内易地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毕(结)业后,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