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6年湖北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湖北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湖北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全国及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共享开发权益,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5〕60号)为基本遵循,以开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绿色共享精准扶贫及矿业权年检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为抓手,推进矿产开发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矿产开发管理方式,全面统筹矿产资源“管、探、采、加、用”全过程管理,从严管理、适度开发,努力在高效利用资源、实施生态管矿、服务精准脱贫、深化改革创新及依法管矿、科技管矿、诚信办矿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一、开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试点,建设绿色矿业示范区
出台《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试点推进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在黄石市、宜昌市、十堰市和保康县、竹山县、麻城市开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试点,打造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其他市(州)要突出本地重点矿种,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直管市(仙桃市除外)、神农架林区及其他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个乡镇(矿区)开展绿色共享示范矿区建设。全面推进净矿业权出让,在麻城市、随县开展石材资源开发矿业用地改革试点。
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绿色共享精准扶贫试点
根据地区资源禀赋,由省厅选择若干涉矿贫困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绿色共享精准扶贫整县推进试点;由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在整县推进试点县外,选择若干贫困乡(村),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整乡(村)推进试点,在矿业权配置上予以优先考虑,在矿业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切实贯彻绿色共享理念,将净矿业权出让、精准扶贫、开发收益共享相关内容纳入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将与贫困村结对共建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作为采矿权登记的必备条件。
三、推进以矿业权审批权下放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
在黄石市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综合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将原由我厅审批发证的部分非金属采矿权下放至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在十堰市开展绿松石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由我厅会同十堰市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十堰市绿松石矿业权审批相关制度,下放绿松石矿业权管理权限。根据试点效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继续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和公开出让改革
下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探矿权出让和探矿权转采矿权补缴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有偿使用和矿业权出让。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湖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办法》;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交易工作的通知》,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五、开展矿业权年检改革试点工作
制定下发《湖北省矿业权年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行企业诚信守诺、社会公开监督、主管部门随机抽查、违者依法受罚等办法,落实矿业权人首负责任,力争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六、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
下发《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审批效能的通知》,完善矿业权审批审查责任体系,强化监督,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矿业权审批时限、减小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将省、市、县三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合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切实减轻矿业权负担。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与省安全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理清涉矿部门、省厅处室(单位)及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基层国土资源所各级各部门矿业权监管责任。推进矿业权监督清单、矿产督察清单管理,改革完善矿业权监督管理和矿产督察方式,推进绿色生态监管和督察。
七、配合做好矿产资源相关领域立法工作
完成《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编制工作,争取省人大将《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纳入2016年立法计划。开展《湖北省绿松石资源管理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为《湖北省绿松石资源管理条例》的编制和出台做好准备工作。
八、推进科技管矿智慧矿山建设
按照“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科技管矿智慧矿山建设,推广矿山安装集井上井下越层越界监控、视频监控、产量监控等于一体的矿山远程监控系统,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网络。
九、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深入调研,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石材产业发展的意见》,规范我省石材资源开发管理。开展地热矿业权清理工作,在清理结果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具有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推进地热开发管理规范化。
十、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席位,坚持“一岗双责”,区分责任主体,编制《矿产开发管理人员守则》,健全廉政风险岗位责任制,做到勤政务实、清廉为本。矿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各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要培育至少1家矿产资源开发精准扶贫的典型矿山、至少1家绿色生态开发模式的典型矿山;各矿产资源富集市(州)要选树1家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或基层国土资源所矿产开发管理的典型、1名矿产开发管理的先进个人。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深入矿山一线,开展“进矿入村”和“送政策进矿区、进矿山”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解剖麻雀式”督导,继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深化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