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函〔2014〕91号】省委组织部 省农业厅关于实施2014年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鄂发〔201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就实施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层管理的办法,建立人才评价、培训认定、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全省重点培养现代农业人才3000名。其中,省级层面培养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市州培养农业创业人才1000名;县(市、区)培养种养业实用人才1500名。
二、培养对象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2010-2020年)>的通知》(鄂农发〔2011〕42号)精神,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拔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人才、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人才,进行系统培训,跟踪培养。
三、选拔方式
省、市、县三级培养对象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分级选拔的方式确定,各级培养对象原则上不重复。推荐上一级培养的人才可享受本级扶持政策。
县级培养对象选拔方式在市州指导下,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并择优推荐参与市州层面选拔。各县市推荐人选名单由各市州进行分解(2014年5月底完成)。
市级培养对象从市、州评审和各县市区推荐的名额中择优遴选,选拔方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并按指标分配择优推荐省级培养人选(2014年6月底完成)。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市、州推荐对象进行审定,确定省级人才培养对象。
四、培养重点
(一)省级培养500名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1、培养对象。农技推广骨干人才1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60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能手340名。省级培养人选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
2、培养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理念、技术或手段,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集约经营、生产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
3、遴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农业年限不少于5年,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作出突出贡献者。其中:
(1)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需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公益性工作,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性,业绩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显著的示范带动效应。
(2)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综合素质较高。具体按照《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遴选。
(3)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种养能手。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或正式注册家庭农场主。所经营的合作社或农场成立3年以上,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合作社入社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机、植保、水产类合作社成员50户以上),家庭农场安置就业人数3人以上,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成员账户,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种养能手为长期以务农为生,农业经营规模和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5倍以上,发展潜力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回乡创业“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优先推荐。
(二)市州培养1000名农业创业人才
1、培养对象。中小型农业实体经济老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电商人才、农村经纪人、回乡“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以及其他创业人才等。
2、培养目标。着力提升人才创业信心和能力,增强对农业的认知和感情,培养其科学决策、创业风险评估、创业计划执行能力,促进其成功创业、稳步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3、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委)协商制定,任务安排见附件。
(三)县级1500名种养大户等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1、培养对象。以农业为主业,以务农收入为主要收入,具有一定的种养殖规模,从事农业3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种养殖大户。
2、培养目标。着力提升其种养殖规模和水平,提高应用科技、把握政策、适应市场的能力,带动周围农民致富。
3、人才培养方案。由当地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委)制定,任务由各市州分解到县市。
五、培养方式
(一)加强培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依托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农技推广体系与示范县建设等项目,举办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培训班、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创业培训班、种养大户培训班。省级500名领军人才培训,由省级培训基地承担,培训资金按人均不少于3000元安排培训补贴。市州1000名创业人才培训任务、县级1500名种养人才培训任务可纳入阳光工程创业类(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类,由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基地或当地农村实用人才基地优先承担。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阳光工程项目要求,规范管理,提高质效。要采取课堂教学、实地考察、现场实训、外出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帮助各类人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奖励扶持,鼓励人才创业兴业。各级认定和培养的人才统一纳入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分级培养扶持。2014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将从入围省级培养的500名人才中遴选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计划支持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省农业厅相关处室和相关行业负责长期跟踪联系和重点培养。优先推荐入选对象参评全国中华神农奖、丰收奖、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等奖项,激励人才创业兴业。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人才的奖励扶持措施。
(三)项目带动,提升人才发展活力。整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粮食大县、畜牧大县、水产大县、农机购置补贴、经济作物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源,集中向农业产业领军人才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倾斜。省人才专项资金按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资助。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财政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负责人走进培训教室为农民传授经营管理经验。
(四)宣传引导,营造人才工作氛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的宣传,树立一批人才典型,通过农业农村人才立足农村创业兴业的先进事迹,激励、吸引、带动更多的年轻人在农业农村建功立业。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人人皆可以成才的理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重,各级组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经费、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类项目、资金向人才培养倾斜,农业部门要具体负责,整合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能源行业各类项目资源向人才倾斜,在产业发展中发现人才、联系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要切实将综合素质高、群众口碑好、业绩突出的农村人才纳入培养计划,搞好跟踪服务,实现人才与经济协调发展。
(二)夯实人才基地建设,拓宽人才培养平台。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将重点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鼓励省级3所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市州10所农业创业培训基地、县市85所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积极承担培训任务。省委人才办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部分硬件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人才培养效果好的基地给予资金支持。
(三)开展人才资源调查,做好人才认定和推荐工作。各级组织、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机制,在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工作。各地农业局要牵头汇总人才信息,发挥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能源等行业作用,积极摸清各类、各级人才资源底数,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才,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的省、市、县三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库。省级培养的500名领军人才由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按照人才标准遴选合适对象,在当地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农业厅推荐。市州、县培养的1000名、1500名人才,由市州制定具体培养方案,报省农业厅备案。各市、州推荐的省级培养人才名单(附件2)、申报书(附件3)以及市、县两级培养人才名单于6月2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联系人:柯枫英 高润保
联系电话:027-878683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任务分解表
2、各市州推荐省级现代农业人才汇总表
3、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申报书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5月8日
附件1
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任务分解表
市、州 | 合计 | 省级领军人才指标 (市州推荐) | 农业创业人才(市州培养) | 种养能手 (县市区培养) |
武汉市 | 280 | 40(6) | 120 | 120 |
黄石市 | 190 | 30(3) | 70 | 90 |
十堰市 | 240 | 40(5) | 80 | 120 |
荆州市 | 240 | 40(5) | 80 | 120 |
宜昌市 | 270 | 50(6) | 90 | 130 |
襄阳市 | 270 | 50(6) | 90 | 130 |
鄂州市 | 130 | 20(1) | 50 | 60 |
荆门市 | 200 | 30(4) | 70 | 100 |
孝感市 | 200 | 30(4) | 70 | 100 |
黄冈市 | 245 | 45(4) | 80 | 120 |
咸宁市 | 200 | 30(4) | 70 | 100 |
恩施州 | 240 | 40(5) | 80 | 120 |
随州市 | 130 | 20(3) | 50 | 60 |
仙桃市 | 50 | 10(1) | —— | 40 |
天门市 | 50 | 10(1) | —— | 40 |
潜江市 | 50 | 10(1) | —— | 40 |
神农架 | 15 | 5(1) | —— | 10 |
合计 | 3000 | 500 | 1000 | 1500 |
备注:括弧内指标为龙头企业人才推荐指标,已入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企业》和《2013年产业化领军人才》不再推荐,直接纳入省级人才库。
附件2
各市州推荐省级现代农业人才汇总表
市州:
序号 | 县(市、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人才类别 | 单位 |
附件3
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
申 报 书
申报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农业厅
一、个人基本信息
所 在 地 | 省 县 乡(镇) 村 | 邮编 | ||||||||||
地区类型 | □平原 □丘陵 □山区 | 经济区域类型 | □农区 □林区 □牧区 □渔区 □其他 |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照片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户籍 类型 | □农业 □非农业 | 政 治 面 貌 | |||||||||
单位名称及职务 | ||||||||||||
文化程度 |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 □大学及以上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获取资格证书情况 | □农民技术职称 级 □职业技能鉴定 工种 □绿色证书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其他 | 获得表彰 情 况 | □县级表彰 □市级表彰 □省级表彰 □全国表彰 | |||||||||
从事行业 | 经营规模 | 年收入 | ||||||||||
从业年限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申报人才类别 | 1 、 □ 生产型 :□(1)种植能手;□(2)水产养殖能手;□(3)畜禽养殖能手; 2 、□经营型: □(4)家庭农场主;□(5)龙头企业经营人才;□(6)合作社管理人才;□(7)农产品经纪能人;□(8)其他 3 、□技能服务型 :□(9)植保员;□(10)食品安全检测员;□(11)种子繁育员;□(12)村级畜禽防疫员;□(13)畜禽繁殖员;□(14)农机服务员;□(15)农机修理能手;□(16)沼气池建设员;□(17)沼气池管理维修员;□(18)其他 4 、□技能带动型: □(19)粮棉油加工能手;□(20)食品饲料加工能手 ;□(21)餐饮业能人;□(22)建筑业能人;(23)其他 5 、□社会服务型: □(24)乡村工作人员□(25)文化艺人。□(26)村优秀干部 □(27)其他 | 申报 等 级 | □省级 □市级 □县级 | |||||||||
发证类型 | 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编码 | |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编码 | |||||||||
二、主要业绩
个人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主要工作业绩简介 (500字以内)绩 (500字以内) | |
本人承诺 | 以上信息真实可靠,愿意为当地农民致富创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签名: |
三、主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所在县(市、区)认定及推荐意见 | 农业局 负责人: 公章 | 组织部 负责人: 公章 |
市州审核意见 | 农业局 负责人: 公章 | 组织部 负责人: 公章 |
注:基本信息汇总录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