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烟草专卖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6.12.2017  01:08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解决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法规科和各单位法制部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到位。目前,市烟草专卖局(含县级局)共有专(兼)职法规工作人员10人。今年以来,局以学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不定期为党员干部上法治教育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系统党员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全年未发生违反党纪党规及触犯法律等情况。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市局领导每半年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听取法规科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具体的推进措施。根据市法制办有关文件精神,局印发了《全市系统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法制建设工作占2分,直接与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相挂钩。各县级局也分别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在年底考核中硬帐硬结。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年底,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确保各单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去年,市烟草专卖局陈克政同志被评为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对像陈克政这样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酌情予以加分,并将其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系统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带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今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所部”活动,使依法办事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依托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抓手,将法治学习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全市系统共有61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在线学习,且全部达到规定的2400学分;今年2月,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在全市系统开展了优秀法治微电影集中展播活动,共放映法治微电影28部,观看人数达400余人次,收到优秀学法心得80余篇;同时,邀请法律专家为大家作了《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增强了大家依法保障自身安全,自觉抵御网络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还依托市局内网政策法规工作专栏,及时更新涉烟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行业有关政策,方便全员下载学习,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已蔚然成风。一年来,全市系统共组织各类法治培训、讲座12场,参训员工达420余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落实行政许可办理“双十承诺”,即10个工作日内完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10个工作日内送达证件并入网送货。今年4月,依据《荆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清单》,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和办事指南并报市审改办,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同时,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最新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并结合新出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办证申请材料的目录和注意事项进行了修订,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二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在已完成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与流程图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21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其名称、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自由裁量权标准、责任事项、职责边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等,进一步理清权责关系,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以中介机构清理为重点,严厉整治生产经营、工程建设、行政执法领域的不规范行为,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有效降低了法律风险和舆情风险。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今年“3.15”,  全市系统以法律宣传、消费维权为切入点,以打假打私为宣传重点,围绕净化市场、提升销量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和市场整治活动。活动期间,全市系统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投诉200余人次。3.15当天,我局还对2016年全市查获的假烟走私烟进行了集中销毁,共计360余件,品牌涉及黄鹤楼、中华、芙蓉王、玉溪、白沙等,标值达180余万元,通过京山凯迪公司粉碎燃烧后可发电2万余度,既发挥了经济效益又对涉烟不法分子产生了震慑。

依据《湖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196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我局也成为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之一。今年,进一步加强与市工商局的联系协作,及时获取“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作用,明确了凡涉及“三重一大”的有关事项一律提交专班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凡是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规机构参与并审核把关,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风险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三重一大”管理机制逐步得到了完善。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严格执行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行政处罚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可能吊销其零售许可证的案件,严格发挥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作用。今年11月,按市法制办要求,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两法衔接”情况备案工作资料,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个,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个。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照《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荆政发〔2016〕22号)要求,从严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和发文数量,全市系统没有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重点,联合办公室全面强化对文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对2017年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共修订完善制度5项、废止制度12项、新建制度29项,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制度、文件被上级部门责令修改或撤销的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按照《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荆政令第32号)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合同审核及管理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法律风险管理员作用,特别是今年6月行业启用合同在线审查平台以后,不断优化合同审查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显著增强。截至11月30日,共审查市县两级各类经济合同、协议190份,涉及金额1909.66万元,无差错率达100%。为了抓好督办检查,今年9月和11月,分别开展了2017年经济合同自查和评查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系统检查,并对2013年以来的采购合同进行了集中整治。

四是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团队。目前,全市系统共有法律顾问5名,有效增强了法制工作队伍的战斗力。同时,根据全市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现有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了法律顾问团队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将今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真正做到执法监督不留死角。同时,认真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专卖执法证件管理及文明执法教育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每月我局派出暗访专班,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投诉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不断严明文明执法工作纪律。今年10月26日,市烟草专卖局5名专卖执法人员在全省烟草商业系统首届专卖管理“双能”竞赛中斩获桂冠,获得团体成绩第一名,展现了荆门烟草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烟草专卖执法徽章和检查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举行了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并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新版烟草专卖执法徽章和检查证,共办理徽章和检查证134套,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同时,我们还对178个旧版徽章和检查证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一核查交接,确保了证件管理的严肃性。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执法大检查,对各县级局专卖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及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监督。10月份以来又按照市法制办和省局要求,对2016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部分案卷进行了随机抽查。今年,全市系统共举行专卖执法案卷评查5次,抽查各类执法案卷300余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我们已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每次检查结果都在市局内网法规工作专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案卷质量不断提升。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开展真假烟鉴定和案卷制作培训2次,参训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全年没有收到一起关于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也未发生一起涉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与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人员业务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员法治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三是与上级单位和部门的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上述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抓好“3.15”、“12.4”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群众性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六进”,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法治素养。同时,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办案”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对专卖和法规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做好内部规范审查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审查工作流程,完善合同档案资料管理,切实提高合同法制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管理,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积极做好涉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其他法律风险的应对措施。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一如既往抓好专卖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评查,对各单位查出的问题采取网上通报等形式,强化部门负责人及案卷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稳步提升全市系统专卖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以近年来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全面强化专卖法规人员法纪意识,不断巩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建设成果。

(四)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坚持“三个依法”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应对单位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为全市系统改革发展和“法治荆门”建设贡献力量。(荆门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