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南漳县安排部署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襄阳南漳县政府按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敬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坚守法治底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全县上下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守法定行止,养成依法维护权益、理性表达诉求,履行法定义务的好习惯,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二、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做到权限合法、主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决策者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南漳实际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在巩固城市管理执法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农林水利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落实“两法衔接”。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打造阳光政府,保证政府权力的公开透明。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复议“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对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新要求,逐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常态化。
六、提升政府涉法事务办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让其在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的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