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质监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9.03.2017  22:16

2017年,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党委统筹领导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提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公正文明执法、用更严格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更有效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用更多样的方法优化法治氛围。

一、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完善整合机制

1、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方案。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

2、完善法治质监建设的领导体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接受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3、落实行政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主要领导法治工作实绩档案,推动落实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工作机制。

二、着力提升质量法治意识,推动社会共治

5、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根据“七五”普法规划。以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体系、丰富普法工作形式、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为重点,高标准实施“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贯彻落实“法律进机关”。认真制定“法律进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质监实际,开展春训大讲堂等普法教育活动。

6、加强法治质监文化建设。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座活动;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各业务科室分别组织1次本专业法律培训;以提升法律素养为重点,继续组织好机关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学习考试工作。

7、开展法治惠民活动。联合相关业务科室和质检分院、计量分院、纤维检验局实施消费品质量安全公益检测服务法治惠民项目,定期开展消费品免费检测服务;根据社会关注度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8、充分发挥多元宣传作用。一是依托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与鄂州电视台、鄂州电台、鄂州日报社等新闻单位联合举办质量法律法规宣传专题节目,系统介绍质量法律知识和执法打假情况。二是完善网络法治宣传阵地,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的法治专栏中,刊载有关法治宣传文章、案例、图片以及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做到定期更换内容,让群众了解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民质量法律意识。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9、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质监局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质量诚信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大力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履职尽责

10、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重点围绕产品质量深化专项治理活动,发挥法治在治理市场经济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作用。针对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坚持日常治理与专项治理结合,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1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等方面和信息公开。

12、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结果。全面实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进行公开。

13、全面实施科学监管方式。运用PDCA管理循环,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权力运行痕迹化管理,通过文字、表格、图片、视频等资料,确保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有记录,留有“痕迹”,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履职尽责意识。

14、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比武活动。

15、扎实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责”与“依法履责”的紧密结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监体系为目标,将我局打造成素质优良、依法办事、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群众满意的机关。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四、着力提升合理行政水平,促进和谐执法

17、实行行政处罚“教育在先”制度。各监管机构及执法机构实施执法检查,应当首先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记录在案。未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得进行处罚。

18、严格执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行政相对人非主观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义务性规范的不作为违法行为,按照预警提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凡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必须同步发出执法整改建议书,切实帮助行政相对人提高质量法律意识。

19、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于行政相对人非主观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义务性规范的不作为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预警提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三步式”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

五、着力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保障质量安全

20、履行执法打假责任。按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执法打假工作。要以案件影响力作为大要案标准,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亮盾行动”,查处一批有影响、有质量的大要案件和窝点。深入推进技术执法,提升质监执法科学性;发布打假扶优“服务五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案件“两法衔接”工作,公布打假维权典型案件。着力提高12365认知认可度,提高投诉举报率、受理率和回复率。

21、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各业务科室和分局要认真研究辖区内存在的风险点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2、提升行政许可效率。继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工作。

23、改进督办考核方式。改变以信息报送为主的执法工作督办考核方式,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数量、办案数量等信息综合评价执法效果,督促工作任务落实,提升执法效能。

24、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行政案件。市、区两级行政部门要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对经普通程序处罚的行政案件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全面录入信息平台,确保畅通运行。(鄂州市质监局   鄂州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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