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油菜籽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油脂油料市场顺畅有序流通,推动油菜籽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油菜籽收购政策
近几年国家在部分主产区实行菜籽(油)临时收储政策,对促进油菜籽生产稳定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逐渐产生和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当前油脂油料国际市场供给宽松,国家调控市场物质基础比较扎实,应抓住机遇改革完善油菜籽收购政策,以免有关问题和矛盾累积加重,从而给油菜籽产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调整完善油菜籽收购政策的总体原则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实现油菜籽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促进市场顺畅有序流通和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二、有关地方政府要积极抓好油菜籽收购工作
2015年起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各类企业进行油菜籽收购。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精神,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按照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积极开展收购,促进油菜籽产业健康发展。要强化收购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有序流通,特别是重点产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油菜籽集中上市时的收购工作,防止出现农民“卖籽难”。要加强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地方储备油轮换工作,发挥轮换吞吐的调节作用,保持区域内菜籽油市场基本稳定。要指导经营和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升国产非转基因油菜籽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三、中央给予适当支持
对湖北、四川、湖南、安徽、江苏、河南、贵州油菜籽主要产区,中央财政将适当予以补贴,支持地方采取鼓励加工企业收购、补贴种植大户、推广高产优质油菜及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式,做好油菜籽生产和收购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将加大工作指导,督促地方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对其余原执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的省份,地方政府应当落实责任,积极组织收购,资金不足可在粮食风险基金中适当列支。农业发展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今后,中央财政将通过产油大县奖励政策继续支持各地发展油料产业,并重点向油菜籽产区倾斜。同时,国家还将支持地方加强油料生产能力建设,通过优化油料生产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油料产业化经营,加强市场调控等措施,提升油料综合生产能力。
各地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油菜籽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粮 食 局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