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22.04.2016  17:12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迎接省委巡视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务实、从严、创新、开放抓党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台阶,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促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1.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学深悟透、把握实质和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按规矩办事,始终做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纪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采取党组中心组示范学、领导干部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支部专题学等形式,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学党章、学讲话、学准则、学条例”学习竞赛活动,把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加强党性修养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党内生活等多种途径,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夯实理想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分依托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组织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参观荆门大柴湖、赴鄂州市刘花村义务植树),开展“听、看、讲、读、写、想”交流学习。

          3.打造学习平台,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利用长江讲坛、干部在线学习、市场大学和法治讲堂等学习平台,创新学习载体,健全学习制度,打造具有法治特色的学习品牌。推动“全民阅读·书香法治机关”活动不断深入。在机关继续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的“双争”活动,大力营造勤学、善学、乐学的浓厚氛围。

    4.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党员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实施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的健康文化活动。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

    二、深化“三抓一促”活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快速发展

  5.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继续开展以“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为主题的“三抓一促”活动,突出加强学习、严格问责、提升能力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湖北“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全省改革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大力营造竞进提能、务实作为、谋事干事的浓厚氛围,持续升腾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劲气场。

  6.深入推进服务型法治机关建设。紧贴法治政府建设抓党建,以党建工作成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服务型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立法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民生重点领域立法。畅通复议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热情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做好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权力清单的合法性审查,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下放后监管问题的研究,积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法治环境。抓好大数据、“互联网+”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运用,开通运行省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平台,适时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公信力。积极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采取单位包村、支部包1个重点贫困户“双包”等方式,实现我办扶贫点率先脱贫的目标。

    7.着力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围绕贯彻落实湖北“十三五”目标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上好“市场大学”、“绿色大学”、“开放大学”、“人民大学”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员干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运用互联网创新发展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在全办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能力比武等活动。 

  8.严格落实问责追责。贯彻落实省委“主体责任问责年”的要求,突出落实主体责任抓问责,突出纪律规矩抓问责,突出履职尽责抓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追责问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9.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按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目标,深化拓展“五个要素”,健全完善“五个体系”,推动三类支部全面升级;继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由点扩面,做到创建工作全覆盖,强化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重点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建设,促进机关党组织整体功能全面提升。

    10.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把严管与厚爱融入到党员经常性教育中,融入到党组织日常生活中,融入到干部日常管理中,增强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志的亲情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排查,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1.组织开展第六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省直机关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

          12、强化机关党的群团、统战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开展“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主题团日、“志愿•享”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爱心妈妈”等群团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照《统战工作条例》要求,将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3.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4.加强廉政纪律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充分利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廉政党课、勤廉典型示范、廉政书画作品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教育模式,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注重與论引导,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名党员干部心上。

  15.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用纪律规矩约束和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以严格的监督、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6.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按照省委《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机关纪委,严格落实机关纪委书记由正处级干部担任,督促各支委会设立纪检委员,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约谈制度、报审处级和科级以下干部党纪处分制度。机关纪委要积极协助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抓好监督执纪工作,并承担本单位教育、监督、管理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查处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17.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机关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

    18.压实三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有关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构建明责、亮责、查责、述责、考责、追责的责任落实链条。推动主体责任往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严格党建工作考核,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严格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真正把机关党建责任立起来、严起来、落下去。

    1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机关党组织内部形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机关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将对党支部执行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六、建强党务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建“铁军

    20.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严格按照《意见》规定,选优配齐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按部门中层正职、年龄必须能够任满一届的要求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制度。关心爱护党务干部,把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机关党务干部,为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环境。

          21.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组织机关党务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期支部书记、副书记培训班,集中为党务干部“充电”、“补钙”,努力提升机关党务干部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2.认真学习贯彻《意见》。把学习《意见》纳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和阐释解读工作,举办学习贯彻《意见》专题培训班,做到党员干部全员覆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切实把《意见》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办党组中心组、机关各支部至少要安排1次《意见》的专题学习。

          23.深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性研究,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方法和路径,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党建研讨会,总结典型经验,探索创新和推动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完成省直机关2016年度党建调研课题。充分依托省政府法制网络信息平台,创新“互联网+党建”模式,努力开创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

          附件: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机关党的建设主要工作安排一览表

          点击下载: http://221.232.224.80/CMShbzffz/201604/201604220309041.doc

   

   

                                                                                              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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