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14年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春耕在即,各级供销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精神,认真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在“十连增”基础上继续增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货源采购配送力度。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围绕我省粮食增产6亿斤目标,按照“两保一稳”(保供保质稳价)的要求,全面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市场供应和调控的主渠道作用。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要积极组织采购,调整充实库存,确保春耕化肥货源落实,并及时将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配送到各经营网点。“湖北农资”连锁网络要发挥骨干作用,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控制成本,合理定价,切实做到让利于民。
二、落实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各个有2013/2014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要按照储备协议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足量开展储备工作,提前将淡储化肥向基层销区摆放,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储备统计台帐和当地化肥储备及价格变动情况。
三、积极组织开展“新网助农”行动。以市、州供销社为单位,充分发挥农资协会、庄稼医院、农资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作用,集中在3月至5月期间,以“保供、稳价、打假”为主题,大力组织开展“新网助农”行动,实行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通过开展诚信经营、农资服务热线、专家咨询答疑、集中培训、送肥下乡等一系列活动,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供销社服务春耕生产品牌。同时,要切实担当起供销社作为农资打假成员单位的职责,带头净化市场秩序,主动提升主渠道形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本辖区本系统各农资经营单位逐一清理、排查经营情况和质量问题,监督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农资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情况、质量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坚决取缔挂靠经营,切实加强对承包经营、加盟经营、村级综合服务社农资经营等的整顿规范,树立供销社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农资经营和质量水平。
四、切实提高农化服务水平。各级供销社及农资企业、农资协会要适应农业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转型的需要,积极构建新型农资经营体系。一是要提升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建设水平,将农资连锁经营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二是要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全程托管、订单服务、技术承包、技物结合等服务形式,按需配肥、因地施肥、技术服务到户,把农化服务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之中;三是要加快推进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变“依靠人力事后打假”为“依靠科技事前防假”,实现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态、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维护农民利益;四是要提高农化科技服务水平,帮助农民了解化肥特性、使用条件和科学施肥方法。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