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荆州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拓创新,为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钢腰”,加快荆州振兴,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基础,着力推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鉴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委、市政府在对全市7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中,保留了“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支持我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统筹协调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合省办考核指标,我办积极与市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联系,采取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法治荆州建设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四家联合考核的方式,将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
法率”、“行政执法正确率”以及“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短板问题落实率”等依法行政相关指标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评范围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及其分工,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考核成果。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结合省办工作要求,服务、指导松滋市政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发展。
四是重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示范作用,利用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市委党校“周末课堂”培训等形式,邀请市委书记、市长、法制办主任以及专家学者论坛方式,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为重点,全市累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培训机关干部5000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强化了机关公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第五次集中清理,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4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工业项目审批环节由67个减少到23个,切实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现象。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市41个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有30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9个部门设立综合窗口,4个部门设立分中心,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从今年4月开始,我市启动第二轮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经审查,市直58个部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从2013年度初步清理保留的4702项减少到2908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由市政府第107号令中的184项减少至147项,减少了37项(不含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项),减少比例为20.1%;保留行政处罚等其他十三类事权2743 项。同时,对省级下放的55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并进行了清理、汇总,其中,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8项,下放、调整、合并事项37项。目前,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已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大部门制、“大科室制”改革,在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改变了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提高了执法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执法环境大幅度改善。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围绕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三进三联三服务”活动。针对“开门招商、关门宰客”,“中梗阻”、“小鬼难缠”顽症,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全市开展明察暗访1237次,发现问题725个,问责干部386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举办电视问政现场会,询问市政府及15个部门、15项问题,切实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
(三)以民主法制为抓手,着力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出口关”,实行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办管理的“五统一”、“二禁止”。“严把质量关”,推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严格按照《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通报,没有发生出现错误被责令修改或撤销等现象。
二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形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法制机构审查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是严格行政决策监督。按照《荆州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将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督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与联合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发挥政府依法行政考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四)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着力完善政府法制监督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为了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办与市检察院联合于今年8月份召开了第二次“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共同分析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衔接工作的对策。同时,我办联合市检察院在荆州市环保局、国土局、药监局设立了“两法衔接”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召开个案分析专题会议,建成两法衔接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动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件,立案受理60件,结案58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因被申请人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超过50%,案件办理效果逐步扩大。全年共举行听证会、协调会30余次,查看现场近20余次,集体讨论决定1次。经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多起行政复议案件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合法合理做好了调解工作,工商银行沙市分行等17家金融机构不服市工商局处罚等20件案件,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市每年定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全面评查的基础上,重点抽调100卷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评查,对评查结果逐卷反馈,并评查情况通报。同时,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五)以高效质优为标准,着力提高政府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为重大矛盾协调工作提供较好的法律服务。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办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征地拆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依法决策出谋划策。今年以来,圆满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2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事项;参与办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荆州海子湖托管区域法律论证等重大法律事项60多件次。
二是为重大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准确的法律论证。围绕壮腰工程、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全市招商引资活动。共参与了审查关公文化园项目等70多个重大招商引资合同的审查、修改工作;对荆州市政府签订的10多份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把关。
三是为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积极参加荆州市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案件协调会议,认真研究涉法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先后为荆州市王某要求恢复其事业人员身份等20多起重大疑难信访事件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近百条,有力地化解了一大批涉法信访争议。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如政府行政合同的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短板问题亟需解决。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逐步递减,工作要求与人员配备不相适应,短板比较突出。
三、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拟采取的具体有效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15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普及,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效果,注重具体操作环节,解决“不懂、不会、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大对基层短板问题的督办。针对部分地方法制办主任还没有配备到位,法制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与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我市将对有关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确保短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权。根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设区的市将享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可以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市将根据有关情况,及时提请市领导研究,在机构调整和人才储备等方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的管理。总结研究审查政府合同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制定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推动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有序性,增强政府部门、机构的合同意识,及时跟踪政府合同履约情况。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预警制和行政“三步式执法”试点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硬要求和硬约束。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非涉密行政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公开公示。建立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对县市区推行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普遍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工作往往与政府法制工作等同起来,法制办时常成为“万精油”、“信访办”、“收发站”。建议上级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责任,使依法行政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共同责任。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力度,整合、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尤其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执法体制。研究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主体资格,探索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明确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调处普法法治考核、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行政考核之间的关系,防止和减少重复、交叉考核问题。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突出层次、针对性、有效性,对政府领导、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各业务领域专业工作人员等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目前,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逐步递减,工作要求与人员配比失衡,短板问题比较突出,且基层法制机构自身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使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力量的弱化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