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5年推免生接收政策解读

02.10.2014  18:48

记者:曾文晖   通讯员:彭廷红

2015年国家推免生接收政策变化,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我校于9月25日正式启动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加大接收推免生规模,同时推进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改革,优化相关工作程序优化,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本网记者就考生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再次采访了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

 

问:今年国家推免生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为鼓励自主报考。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015年推免生信息备案公开和网上报考录取等工作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内进行。

 

问:武汉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政策有何变化?

答:武汉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1)放开接收推免生条件限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毕业于985高校或经教育部审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考生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秀接收,鼓励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具体业务要求。请各位考生参阅报考学院的《推免生接收细则》。

(2)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

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规划接收推免生的类型和名额,争取校内外优秀推免生,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努力改善学缘结构。

(3)开放培养单位操作权限

学校开放各培养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操作权限,包括解锁考生志愿、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取消复试或待录取通知、查看与下载推免考生名单等。

(4)创新复试方式

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含心理素质测试)等部分,复试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培养单位可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

 

问: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

答: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 2014 年 9 月 28 日 )后,考生即可填报我校志愿,按照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9 日 。具体发放复试通知时间、复试时间及安排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所有接收工作将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前 结束。

 

问:如何确认被武汉大学拟录取?

答: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各培养单位待录取的考生,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可视为被武汉大学拟录取。

 

问:武汉大学对录取的优秀新生是否有奖励?

答:我校为了吸引优质生源,专门设置了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情况为:

(1)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奖励标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在此基础上,部分培养单位还给予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予以配套奖励。

此外,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详情可见: http://news.whu.edu.cn/info/1002/40748.htm

 

问:2015年武汉大学推免生接收计划是多少?

答:2015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2100名(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若生源质量高、报考踊跃,还将适量增加。

(编辑:李霄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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