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争房14年恩施中院成功调解

14.10.2015  16:07

          近日,恩施中院审监庭经过艰苦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确权纠纷再审案件。促使86岁的老母亲翟某某和57岁的儿子张某某结束了长达14年的财产争斗重归于好。

          2000年12月,恩施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改制内部出售公司房屋,该公司职工张某某购得房屋一套,但其母亲翟某某以购房款系自己支付为由主张房屋产权,张某某坚持购房款系向母亲借款,双方争执不下,感情破裂,开始了长达14年的诉讼和信访。

          2014年7月,恩施中院对该案立案再审,初步意见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驳回翟某某的诉讼请求,房屋归张某某所有,但鉴于翟某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房居住,母子关系恶化等情况,如直接下判,必然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该院审委会要求审监庭尽全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翟某某生养死葬等问题没有解决前不轻易判决。

          因张某某性格偏执,双方关系恶化时间长,调解工作十分艰难,虽然制定实施了多套调解方案,承办法官组织调解数次,但依然没有进展。8月15日,恩施中院邀请武汉某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从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角度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成功劝说张某某将生病的翟某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打开了调解工作的突破口。恩施中院审监庭以此为契机,承办该案的田法官多次前往医院关心慰问,继续做思想工作。9月16日,调解出现转机,翟某某表示看在儿媳真心服侍和孙儿贴心可爱的情形下,可以对张某某予以谅解,并表示了案件调解的意愿。然而张某某对此却不予理睬,不同意调解,仍强烈要求法院判决。承办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田法官在医院病床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争议房屋产权归张某某所有,翟某某生前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张某某负责翟某某生养死葬,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至此,这场母子间长达14年的诉访之争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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