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网上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证书上有效期为准),即我省2015年至2017年度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所有企业。
二、填报方式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统一安排,为减轻企业的填报负担,2017年度高企年报填报方式有所调整,企业可以在以下两种填报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填报:
(一)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高企发展年报信息,然后使用认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即可。
(二)使用认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http://www.innocom.gov.cn),在高企系统直接填报高企年报并提交。
三、填报时间
2018年5月底前完成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认定办法的要求,累计两年未填报年报的高企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对被取消高企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填报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有关数据的单位、数值等信息,不要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以免影响以后的认定申报工作。
(三)各地年报填报完成情况将与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各地科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填报工作,确保所有企业应报尽报。
联系人:李果 肖婷
联系方式:027-87135797 87272996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