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统计局:
为加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运行监测,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鄂科技规计[2012]1号)要求,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现启动201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的企业需提交材料
1.《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产品的技术水平佐证材料: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或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局于8月31日前,将经市州统计局审定过的产品备案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同时提交《××市(州)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推荐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其中纸质申报材料在报送时按汇总表上的序号进行编号并顺次排放。
三、注意事项
1.已通过登记备案、但暂未列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的企业本次不再登记;
2.拟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单位,该项须经统计部门审定;
3.同一企业登记备案产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4.本年度只开展一批次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
联系人:邓凯 027-87135979
附件: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市(州)201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推荐汇总表;
3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鄂科技规计 [2012]1号);
4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14年)》的通知(鄂科技发高[2014]14号)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统计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