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鄂科技规计[2012]1号)要求,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现启动201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的企业需提交材料
1.《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产品的技术水平佐证材料: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或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3.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文件。
二、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经市州统计部门审定过的产品备案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同时提交《××市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推荐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其中申报材料按汇总表上的序号顺次排放。
三、注意事项
1.已通过登记备案、但暂未列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的企业本次不再登记;
2.拟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单位,该项须经统计部门审定;
3.同一企业登记备案产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4.高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参加备案。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邓凯 027-87135979
附件: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市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推荐汇总表 ;
3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鄂科技规计[2012]1号)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