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政府组织召开2014年度第七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23.12.2014  14:56

2014年12月22日上午,樊城区政府召开第七次消防工作联席会。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清主持,区综治办主任仇子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朝晖、区安监局局长张保江、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汪东炜、大队教导员胡康林等出席,各镇、办、消安委成员单位、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区消防大队部分干部、消防文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消防大队教导员胡康林宣读了《樊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消防大队大队长汪东炜通报了《全国近期火灾情况及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朝晖宣读了《全区圣诞、元旦“零点夜查”行动实施方案》;区安监局局长张保江宣读了《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区综治办主任仇子琦宣读了《关于对全区2014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

最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清代表李夫勇副区长就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要始终把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检查抽查的频次和力度。 二、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要摸清底数,对这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普遍进行一次登记,查明基本情况。二要进行培训,组织此类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法定职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要坚持零容忍,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 三、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迅速报告区政府,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坚决督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