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 2014年度省级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30.03.2015 10:2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省级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对2013、2014年省级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承担的省级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中期检查完成后,向省高新中心报送中期检查情况报告。
2、省高新中心根据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的中期检查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
3、请各单位在4月30日之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为提升行政效能,请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的中期检查情况,盖章汇总后报省高新中心。
联系人:李鹏飞、卓家锋
电话:87133831
2015年3月26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30.03.2015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