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经研究,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2011年以来批准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验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对照各实验室批准立项后提交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建设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经过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
二、验收对象:截至2015年底,立项建设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
三、时间安排:实验室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为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阶段,包括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报送及形式审查;6月下旬-9月为实验室现场验收阶段,各实验室现场验收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现场考察、查阅资料、专家质询等,具体实验室分组情况及现场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各依托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专家组的现场考评工作。
1、实事求是的撰写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工作报告和填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数据统计及填报期限均为实验室立项建设时间至2015年5月底。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刷(两面印刷)并用软纸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省科技厅,并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
2、验收会现场需提供给专家组的验收评估材料: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书》 8份(依托单位盖章版)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8份(原件复印版)
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获奖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有关学术著作以及实验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智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附件: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