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主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重点推进我省与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整合国际创新资源,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开放湖北建设,推动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现将2018年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按照国别优势与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在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
2.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他非洲、拉美国家在现代农业、智能装备、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3.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建设海外研发中心、以企业并购或合资参股等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科技资源;
4.支持重大对外科技合作活动、“双创”国际化、国际合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创新国际联盟建设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5.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助推县域创新和经济发展;
6.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整合国际资源,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二、支持对象
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支持对象为我省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注册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在线申报系统”(www.hbstd.gov.cn)进行填写申报信息,上传PDF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并在系统中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2017年11月16日17:00将拟推荐项目提交至省科技厅。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高校院所负责推荐项目,请各推荐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指南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推荐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计划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
2.一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未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不得申报项目。
3.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材料。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并加盖本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公章后,由项目推荐单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林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7-87135823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省科技厅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