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残联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17.01.2018  22:33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认真履行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责任,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精神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到“两纳入、三同步、四到位”。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纳入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目标,加强考核。充分发挥市残联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市残联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明确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制定市残联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抓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的落实,主动将法治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机制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做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了《市残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市残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市残联重要政策解读办法》《市残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市残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残联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认真排查重大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与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沟通协商,及时反馈残疾人合理诉求和残联组织意见建议,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共同履职,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针对残疾人关注度高、反映强烈,但现行政策法规中实施细则不完善的问题,主动协商相关部门,参与政策措施的制定修订,推动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

三是着眼规范,落实法治政府工作任务。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残联成立至今,以“武残联”和“武残工”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对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通知、通告、意见、批复、会议纪要、抄告单等疑似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排查,列出拟清理清单,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经研究,确定了保留继续有效或废止、失效停用的文件目录并予以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会现启用“武残规”文号用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安排,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为残疾人服务事项申报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深化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 认真落实市残联“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学习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以党内法规为重点,大力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高线”,远离纪律规矩“底线”。制定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以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保密规定、国家安全、对外交流纪律、反邪教等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在全省残疾人工作者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我市代表队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明确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相关规定,发挥好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市残联没有发生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事件。

五是积极参与,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创建。 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市委法治办交办的任务,积极参与全市法治创建活动和法治城市建设宣传。全面落实“阳光信访”工作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从源头上推动残疾人信访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市残疾人维权接访中心受理信访事项办结率100%;安排志愿者律师为51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全市没有发生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开展8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开展法治惠民活动,针对残疾人婚恋难问题,打造“阳光红娘”工作品牌,为有婚恋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个性化的精准服务。聘请执业律师为市残联法律顾问,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依法行政、合同签订等工作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确保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重大违法行为发生。(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残联)

荆门市国税局加强税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紧扣依法治税主线,强化法治理念、抓实法制宣教、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全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积极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7年,荆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XXX亿元,同比增长15.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