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召开2017年度法治黄石建设领导小组会会
近日,黄石市召开市委法治黄石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传达学习了省两办关于《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审议通过了《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研究了《关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报告》等专项工作。会上,大冶市、黄石港区进行了述法评议。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
一 要坚持党的领导,旗帜更加鲜明。 要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发挥应有作用。
二 要坚持服务大局,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 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用好用活立法权,切实通过立法形式解决一些现行行政措施效力不够的问题。 二是 建设好法治政府。加强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倒逼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使黄石成为行政效能的高地、行政成本的洼地。 三是 维护好发展环境。法治精神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重拳治理强买强卖、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合法交易的行为。同时注意严办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慎办影响生产经营的案件,禁办为“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切实保障好、服务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 要坚持民生导向,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 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 是 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强化法治在解决信访维稳问题上的作用,建立健全多途径、多形式的诉求表达和解决渠道。 三 是 扎实推进全民守法。注意克服法治宣传流于形式、难以融入群众生活等问题,推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 要坚持完善机制,切实履职尽责。 一 是 落实责任。要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真正把法治建设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 是 加强考核。充分发挥法治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法治黄石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示范项目,分别倒排工期,实施挂图督办,随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 是 形成合力。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每年有一批法治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八个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各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