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城市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6.12.2017  01:08

2017年,襄阳宜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法治襄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打造法治政府  

1.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行为。 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了《宜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议事规则》(宜政发[2017]1号)《宜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宜政办发[2017]1号),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了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坚持做到重要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在决策时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聘请的4名优秀律师和相关专业的拔尖人才,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健全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2017年法制办共审核各类文件28件,均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在政府合同管理上,严格审查流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11月,共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合同52份,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合同26件;审核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请示80件;提出法律意见50余条。

4.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从源头提升了治理规范化水平,现清理结果正准备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在“”字上作文章,精简审批事项。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重点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特别是“红顶”中介清理整治活动,全市共清理中介组织16个,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0项,调整12项。制发《宜城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规范了中介服务。

2.在“”字上下功夫,催生经济活力。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先照后证”,积极推行“多证合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同时,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将全市20个政府组成部门126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3.在“”字上动脑筋,优化服务环境。 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压缩自由裁量权,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办事效能。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的原则,对审批事项、收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前置条件等进行“五减一并”(减少审批事项、减少收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前置条件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行政审批”,启用省投资联审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全面推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完成全市39个部门3345项行政职权事项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制定《宜城市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以及《宜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宜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宜城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三大目录清单。同时,抓好市、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市11个镇(办)、190个村、37个社区均建起了便民服务中心(室),将公共服务、社会民生、惠民政策落实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市执法单位探索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填写现场笔录、拍照、录音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公正、客观、完整的记录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单位主动在单位门户网或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相关执法文书,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创新,有序推进区域综合性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在环保执法、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取得了明显效果。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制定《宜城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围绕“五个不”(即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治理工作覆盖公安、人社、住建、规划、城管、房管、交通、农业、卫计、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等13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的工作步骤,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目前,已发现问题264个,整改问题255个,涉及金额20.05万元,责任追究9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2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开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0月份,积极参与襄阳市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整改违法审批、违法处罚以及执法不当导致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 认真做好“两法衔接”。 11月2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市2008年以来“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具体要求。

(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8月24日,副市长金德安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了襄阳市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履行行政合同及赔偿行政诉讼案件。2017年,市政府出庭的应诉行政案件34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次。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按照《实施条例》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截止11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结案17件(其中维持5件、终止8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2件),代理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4件。同时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工作。督促各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中心(室),对群众反映的行政纠纷,认真分析梳理,并分流部分案件到相关部门调解,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到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绩目标考评。目前,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强化。 部分执法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亟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效能仍需提升。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严谨、不规范、效率低等问题。

(三)法制机构力量仍需加强。 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达不到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还不能有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所承担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重要作用。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总结经验,在强化业务技能上下功夫;转变作风,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研究情况,在探索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加强指导,在解决疑难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的自身建设,探索政府法制工作新途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 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根据《宜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全年有台帐。

(二) 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 认真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纠错制度,经审查发现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 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自主进行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五)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设。 2018年,将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全面开展“集中办案、专家审案、政府定案”。启动责令履行、错案追究机制,强化对重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重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六)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引导和舆论支持作用。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