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应城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市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抓好《纲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细化《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今年我市对各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共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7 项。其中,取消4项、承接13项,涉及权责事项变化单位11家。在2016年公布我市48家行政部门的权力清单事项3380项的基础上,今年又清理并公布16个乡镇政府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及其他共十大类合计1195项。
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9月1日颁发了全省第一张“三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积极推进“三个负面清单”管理,下放“登记事权”,稳步推进“同城通办”、“局所通办”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要求,共督促办理“僵尸”企业注销登记45户,清理注销名存实亡个体工商户349户。
4.发挥法制机构的法律参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政府把好事前审查关、事中监督关、事后补救关。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书或由政府出台的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事前均交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今年,我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文件、合同、协议、公告、函件等65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60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探索依法行政新方式
1.发挥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市政府一直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点,关注改革的重点领域与重要环节,解决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发挥规范性文件对改革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今年,向孝感市人民政府、应城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应城市校车服务方案》、《应城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应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教育、农业、金融等事项的改革发展。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制定出台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范性文件,为改革决策提供有力的民意基础和动力支持,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2.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一是建立工作平台,今年我市行政执法案件已全部录入平台。二是规范移送程序,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刑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部门的交流学习,提高执法部门的办案水平和执法人员的办案经验。
3.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制度体系和管理平台,制定出台《应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范围,规范项目立项管理、资金及财务管理,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具体程序,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位一体”的决策模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进一步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对政府涉法事务、重大决策及涉及全市民生热点等事务的合法性、风险性、廉洁性、公平性进行审查,对政府决策严格把关,力求使决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孝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对政府作出的关系本市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进行严格审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符合民主、法治、科学与理性的要求,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3.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普遍聘用法律顾问。对全市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普遍聘用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场)、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均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乡镇均达到了9有(有相关制度上墙、实施方案、顾问团建立、合同签订、便民服务卡发放、工作室设立、工作台账等),市直单位均签订聘请合同,颁发了聘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全记录制度。今年以来在食药、安全生产、环保、交通等重点领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更大力度、更严标准、更强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参加了孝感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公正文明。
3.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视问效”活动,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开展“电视问效”活动的实施方案》,将56个市直部门纳入“电视问效”活动责任单位,根据日程活动安排,每个月由两个市直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重要时间节点等需要,组织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在应城新闻和《平安法治应城》栏目展播宣传。通过组织实施法治宣传“电视问效”活动,展示了全市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特色、成效和水平,发挥媒体宣传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舆论引领和监督推动作用。
4.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预防和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按照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和孝感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从4月初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覆盖公安、人社、建设、城管、房管、规划、交通、农业、卫计、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监13家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监督渠道、认真落实整改、组建检查专班、个人自查单位审查相结合等做法,重点整治上述单位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目前已按计划圆满完成任务,基本达到既定目标。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市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提案,狠抓督办落实,确保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市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4件,政协委员提案149件,办理孝感市政府交办提案和建议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多次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民主监督实效,改进政府相关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各部门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应城网” 信息公开栏,重点强化对 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益事业、救灾救助、保障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10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凡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均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力地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依法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应城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施行政应诉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我市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件,经过审查决定受理13件,目前审结11件,其中维持原行政决定5件,因申请人在案件办理中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审查3件,责令依法履职2件,依法撤销1件,正在审查2件。
2.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职能,主动抓好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应急专班,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
3.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网格化管理。二是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信访诉求。三是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完善律师和群团组织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新机制,形成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合力。四是在各种重大节日以及应对重大事件特殊时期,积极开展信访维稳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置重大事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七)推进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实现法治宣教创新发展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年,我市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平安建设”、“法律进社区”等重大活动,深入农村做好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工作、法制宣传画的发放、张贴工作,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法律法规知识在我市市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搭建起“电视说法、网上学法、‘两微一端’送法、QQ群释法、电子显示屏宣法”立体化媒体普法平台,切实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今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培训16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培训对象达10200余人次。
2.完善法治教育举措。全面推行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并将其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和“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切实改进学法方式,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3.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全市法律顾问团律师以进村、进社区、进信访接待室为载体,大力开展“六个一”活动,解答各类群众上访咨询1200余人次,成功参与处理涉法涉诉案件30余件,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70余件,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培训68余场次。有效增强了基层民众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十九大报告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极个别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
三是行政问责机制有待健全,尤其是对于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力度不足。以上问题,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三、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8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力度。一是严格依照《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标准,完善考评程序,优化考评环节,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四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法律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相关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三)规范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各种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程序规定。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制度。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专业性,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研究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五)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市政府及各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部门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